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激励引导学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学生予以表彰鼓励,现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启动2018-2019学年单项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6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单项奖包括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海外学习奖、第二校园奖、学习优秀奖。其中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各一人,其他各单项奖的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见附件1。
三、申请要求
申请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的学生在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提交纸质版申请表;申请海外学习奖或第二校园奖的学生需提供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有效证明材料。2019年10月30日(本周三)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所需纸质版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处,逾期未交者视为自愿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综合奖与单项奖(海外学习奖与第二校园奖除外)不可兼得。各项单项奖可以兼得。
(二)对于评奖名额未作具体限制的奖项,学院将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三)申请海外学习单项奖或第二校园单项奖的学生,学习时间须在2018-2019学年内,且必须结束海外学习或第二校园学习后方可申报。
(四)申请参评的表彰、奖励及事迹须在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方可参评。
(五)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若证明材料缺失,可至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后扫描上传。其中参评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若有参评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
(六)学院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后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至学校。如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拨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
电话:88363285
邮箱:gepf@sdu.edu.cn
2016级单项奖附件一.doc
单项奖名额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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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