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单项)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29140.html )的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小组的决定,现将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选拔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评选人数及奖励额度
校长奖学金(单项)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活动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
单项奖获奖人数视评审情况确定,不超过15人,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
7.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活动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1.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纸质版:参评的同学请填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单项)》,学生学习成绩单,个人事迹材料(两千字以内)及支撑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缩印为A4大小)。②电子版:《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单项)》,《2016年度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推荐人情况表》,个人写实性事迹材料简介(150-200字)、个人近期免冠半身证件照一张.
2.上述材料于11月4日下午14:00-16:00交予知新楼C座718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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