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现将2017-2018学年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保证2017-2018学年生源地贷款顺利开展,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应由高校、生源地教育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于8月底前完成。其中,高校负责核实贷款学生在校信息,于6月底前结束,生源地教育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于暑假期间进行续贷审批。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68号)文件要求,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络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手续。除此之外,不少省份另行制定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工作要求,要求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学宿费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黑龙江、云南、江西、福建、河北等省份由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贷款,工作要求各不相同。
二、工作流程
1.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尽快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办理生源地贷款是否需要高校需要开具证明材料,明确需要高校开具证明材料的类别及内容。
2.学院将上述信息进行汇总,统一帮助学生办理证明。其中:
(1)经济困难证明、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由学生资助中心开具,学生资助中心于6月底前审核学生续贷系统,并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请于6月10日前填写链接https://jiandaoyun.com/f/592631db2d568d545542b40d,不需要则不用填写;
(2)学生在读证明可至各校区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或由本科生院教务科开具;
(3)学费、住宿费证明可提供学宿费收据复印件(到C718查找领取)或由财务部财务大厅15号窗口开具相关证明。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续贷。有意向申请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学生应于6月16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不少于100字(字数少于100字,系统默认不通过)。具体操作间学校通知(https://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31808.html)附件4。
三、其他说明
1.请各位同学认真向所属地部分核对需要的材料,因各地对材料要求不同,请请自确认。
2.如有下学年新办理的同学,请提前和当地民政部门沟通,9月份开学后会统一收取先关证明材料。
3.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通知:https://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31808.html
山东大学开云app登录入口app,开云(中国)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