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山东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2号),现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计算时用学生名次除以参与排名总人数);
(5)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者需参与本年度困难认定。(2014级—2016级于本年6月份认定,2017级于本年9月份认定)
2.申请方式
(1)申请者填写
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0月16日14:00前提交至负责人。
(2)学院经过审核后,确定推荐学生录入系统。
3.其他说明
(1)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
(2)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7年认定)。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其他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兼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所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项只保留荣誉称号和证书,奖金不再重复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和山大助学金
1.助学金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共分三等,一等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5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统一按学期发放。
山大助学金每人1500元。
2.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者需参与本年度困难认定。(2014级—2016级于本年6月份认定,2017级于本年9月份认定)
3.申请流程
(1)申请者填写
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0月16日14:00前提交至负责人。
(2)学院经过审核后,确定推荐学生后公示并录入系统。国家助学金下发额满,递补成为山大助学金,因故不需要填写山大助学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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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助学金于社会助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均不冲突,可兼得。
(2)国家助学金和山大助学金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