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山东大学第九届学生“五•四”青年科学奖评选的通知》(http://www.youth.sdu.edu.cn/2018/0408/c333a29722/page.htm),现就学院阶段工作说明如下。
一、参评对象
山东大学(含济南校区、青岛校区、威海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参评者须严格遵守评选办法,服从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评选活动组委会各项安排。
二、评选活动的奖项设置
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评选办法(2018修订版)》(附件1)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杰出青年奖”4名和“青年科学奖”24名)和“五四”青年优秀成果奖(视具体申报情况略作调整)。
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设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三个组别,评选比例为3:2:1,人文社科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评选比例为1:1:1:1。“五四”青年优秀成果奖设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三个组别,分论文著作、科技发明、调查报告三个类别。
三、评选办法
(一)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评审委员会以参评者的学术科研成果(暨论文、专利、专著、获奖情况等)进行评选,并参照《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评选办法(2018修订版)》执行。
(二)山东大学“五四”青年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参评团队的创新成果(暨论文著作、科技发明、调查报告)进行评选,并参照《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评选办法(2018修订版)》
(三)参评个人和团队申报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凡已获得前八届学生“五四”青年科学奖学生参评,评委将以其获奖后新成果进行评审。
四、评选说明
本届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评选,青年科学奖以个人身份参选;优秀成果奖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团队成员不得超过5人,团队负责人在读学位决定参赛组别(本硕博);申报项目需明确一名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同类研究项目的研究基础;所有创新成果的第一作者或设计人的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的在校学生;“五四”青年科学奖与下设优秀成果奖皆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后统一进行申报。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团队申报,请根据通知要求,整理准备材料。于2018年4月11日14:00-16:00交至C座7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U盘拷贝。
(二)学院初审。学院初审后提交至学校审核。4月16日—4月17日。学校初评。学校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候选人或团队进行初评,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后,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选。
(三)4月18日—4月25日。学校终评。分别根据五四青年科学奖的四个类别(文、理、工、医学科)和五四青年优秀成果奖的三个类别(论文专著、科技发明、调查报告),分组(本科、硕士和博士)组织校内评审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得分后,确定第九届山东大学“五四”青年科学奖人选。
六、其他说明。
请具体阅读《学校关于举办山东大学第九届学生“五•四”青年科学奖评选的通知》(http://www.youth.sdu.edu.cn/news/article.jsp?id=85025),附件中有相关提交的材料和计分细则。
联系热:朱强 88369720 sduzhuqiang@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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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